读新闻
汶嵩表示,上述信貸政策的範圍擴大至購買土地建設首套房屋、以及住宅銀行的不良房產(NPA),預計內閣批准後的第7天,即本月11日將可實施,民眾可在本月11日起直至明年底過戶。住宅銀行有超過1萬個單位的二手房,平均每單位售價50-60萬銖,可立即加入上述項目,有利於擴大購房者的受惠範圍,使得低收入或年均收入低於15萬銖的群眾受益。因為上述群體不用納稅,因此不能從政府之前推出的首套房屋抵稅政策中受惠。
汶嵩說,可能有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空隙趁機同時享受信貸優惠和退稅政策,因此內閣決議民眾僅可選擇兩者優惠中的其中一種。雖然調查難度大,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問題的發生。如果將來發生問題,將再召開會議討論。如果發現申請者不符合首套房屋措施的條件,將遭受罰款的懲罰,並恢復以正常利率計息。
針對住宅銀行表示上述項目每年的成本為8億銖,汶嵩表示,政府將批准住宅銀行減少每年上繳收入8億銖,3年共計24億銖,以取代設立基金進行補貼,降低對銀行工作運行、以及員工年終獎金的影響。
針對原來的首套房屋抵稅措施,內閣上周已認同修改抵稅細節,自原規定民眾所得用於購房,可申請免稅扣除額最高不超過50萬銖,分期5年扣減稅負,改為直接減稅,使民眾從納稅中獲得最高的利益。為此,政府需要撥出120億銖的預算執行,大幅高達原定的17億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