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中央銀行風險政策部主任指示,全國金融機構、商業銀行、信用卡公司、以及央行管理下的信貸機構,援助遭遇洪災的客戶。泰國多個地區自7月25日起,已遭遇洪災的嚴重影響。央行要求各家金融機構及商業銀行,救助受災的債戶,如放緩償還信貸、以及進行債務重組等,照顧受影響的債務人,使他們能夠繼續經營。
同時,央行要求金融機構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為受洪災影響的債務人,降低信用卡債務最低分期償還額度,原規定最低償還額度為債務餘額的10%,至於降低多少額度由金融機構自行決定。另外,央行還要求緩助受災債務人的銀行及金融機構,每月都向央行提交報告,以易於追蹤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