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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財經辦事處負責人頌猜透露,財政部長提拉猜責令財政部研究調整個人所得稅的課稅結構,增加課稅結構的公平性,預期在2周內能夠定案。 目前泰國的個人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即是收入愈高稅率愈高,共有5個層次,最高課稅率為37%。不過,官方也提供22項免稅扣除額,而且受惠者主要為高收入群體,對中低收入人士造成不公平。 財經辦事處考慮把免稅扣除額的項目劃分為基本及促進儲蓄兩大類別,並取消部分無必要性的免稅扣除項目。同時計畫擴大免納稅的應課稅收入範圍,從目前為不超過15萬銖,提高至50萬銖、或100萬銖,即是應課稅收入不超過50萬銖、或100萬銖者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預期將有助減輕中低收入人士的稅負,增加向高收入人士課稅,促使稅務系統更公平。 之前,內閣會議才剛剛通過下調法人所得稅的議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法人所得稅率從30%降至23%,並在2013年1月1日起進一步下調至20%。與其他亞洲國家比較,法人所得稅僅高於新加坡的18%,有助提高國家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