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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日前宣布,淡馬錫控股持有兩家印尼主要電信公司股權,違反印尼的壟斷條例,但淡馬錫控股否認這項指控。 在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調查並做出宣布後,提供被告抗辯機會,新科電信媒體原本必須昨天出席聽證會,但要求改期至11月1日。 淡馬錫控股持有56%的新電信集團收購印尼流動電信公司35%的股權,而淡馬錫獨資擁有的新科電信媒體則持有印尼第2大電信公司印尼衛星41.9%的股權 兩大電信公司中,光印尼流動電信即佔有印尼5成4以上的行動電話市場,兩家電信公司的佔有率,幾乎支配了被認為市值達50億美元的印尼行動電話市場,目前印尼行動電信市場共有10家業者競爭。 印尼勞工團體「國營企業勞工聯盟(FSP)」去年12月向印尼當局提出檢舉,指淡馬錫旗下兩家公司收購印尼兩大電信公司股權,壟斷印尼行動電話8、9成的市場,並透過價格調整行為,導致6000萬行動電話用戶在沒有選擇之下,必須支付更高的電信費用。 經過120天的調查,印尼商業競爭和監管委員會主席伊克巴日前公佈調查報告後表示,證據顯示,淡馬錫控股透過交叉持股取得印尼衛星公司控制權後,導致不健康的競爭環境。 但是,新科電信媒體發言人則表示,已經提出例證和數據證實淡馬錫控股並未涉及壟斷,但遺憾的是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的報告並未提及。 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3周前把調查報告交給新科電信媒體,而11月1日將是新科電信媒體抗辯的最後期限。 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將在聽取被控一方的答辯後,於11月中旬決定要對淡馬錫控股採取什麼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