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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綜合報導】新加坡將於明年初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法,讓捐腎者獲得「合理的醫藥費補償」。此舉等於使腎臟買賣合法化,讓新加坡成為繼伊朗後,全球第2個讓器官買賣合法的國家。 星國衛生部長許文遠28日表示,日前他趁著到馬尼拉參加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域會議之便,造訪馬尼拉灣附近的貧民窟,也是知名活人賣腎小鎮巴示戈的賣腎者,加強了他提高器官移植率,避免捐腎者被中間人剝削的信念。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頒布的器官移植準則,移植器官須來自死者,而活人器官捐獻者「必須與接受者有基因關係」,沒有金錢報酬,以免弱勢者遭到剝削,或導致販賣人口。世界器官移植學會曾致函許文遠,重申學會與世衛組織反對任何形式的器官交易。 面對器官買賣的倫理爭議,許文遠表示即使「高道德框架」的美國也同意捐贈器官者應獲補償。許文遠表示,將於「道德框架」下替捐腎者設立醫藥費補償制度。許文遠舉例說明「利誘」和「補償」的區分:「你很窮,我很有錢。我給你100萬,你給我腎臟。這就是利誘。如果我們堅守補償原則,就能避免倫理爭議。」許文遠已指示衛生部官員精算1名20幾歲的捐腎者,捐腎後所需要的醫藥費金額。 許文遠表示,新加坡的制度將規定捐腎者不得1次領取補償,因為他接觸到的菲律賓捐腎者,大多很快就把錢花光。許文遠指出,捐腎者補償制度的兩大前提,是讓捐腎者在進行手術前清楚知道其中的危險和手術對健康的影響,以及日後因為每年要做體檢而需要額外支付的醫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