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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綜合12日電】緬甸一家法庭判處去年參加反政府示威抗議活動的14名民主活動人士每人65年徒刑。 另外20名民主運動人士仍在受到審判,面臨多項罪名的指控,可能最終被分別判處長達150年的徒刑。 據BBC報導,緬甸軍事當局今年逮捕了數百名異議人士,並且從7月份開始在嚴密控制的條件下開始審判這些人。 人們對軍事當局處罰反對派的嚴厲程度並不抱幻想,但是11日對14名異議人士判決的結果仍然令人震驚。 法庭認定這些異議人士各自犯下4項非法利用電子媒體的罪行,每項刑期15年,外加一項建立非法組織罪,刑期5年,共65年徒刑。 這14名異議人士屬於一個反政府學生組織,被認為組織了2007年由抗議燃油價格上漲引發的反政府示威。 報導說,在過去20年時間裡,抗議示威成為緬甸軍政府受到的最大威脅。緬甸當局希望透過嚴厲的判決顯示,他們不會容忍異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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