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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報告,台灣債主追回債款的成數雖僅次於最佳的日、星,但因破產訴訟耗時過久,需5、6年,而無法和日、星等擁有最佳破產制度的國家並列。 「亞洲銀行家」這項最新的調查報告指出,亞太地區在亞洲金融風暴之後,破產人數逐漸減少,但受到最近全球金融風暴的衝擊,這個數字又逐漸上升,引人關注。 報告說,其中,日本從2005年起,破產人數每年穩定成長18%;越南和泰國的破產數目也逐漸增加。 報告表示,目前的狀況,銀行比任何時候更依賴有效率的破產制度,包括破產訴訟的時間和取回金額的多寡比例等。不過,根據這次調查,多數亞太新興經濟體的破產制度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調查報告指出,日本、新加坡、澳洲和香港,在亞太區擁有最可靠的破產制度。這些國家的破產制度不僅領先亞太其他經濟體,也在全球屬於領先者。一般破產訴訟可在1年內解決,有時甚至只要幾個月就解決;而且,債主回收債款的比例也都達8、9成。 在這份調查中,日本和新加坡債主都可以取回90%以上的債款,是13個接受調查亞太經濟體中,債主取回金額比例最高的經濟體;而台灣、馬來西亞、南韓、香港、澳洲等經濟體,債主可取回的債款比例為80%,緊追在日、星之後。 報告說,印度和印尼債主,是這次調查的亞太經濟體中,債主取回金額比例最低的國家,取回金額等於或低於15%;而包括中國、越南、菲律賓等新興經濟體,債主可取回的金額比例,也都低於50%。 在破產訴訟方面,報告指出,最耗時的亞太經濟體是印度。在印度,破產訴訟平均耗時7年,債主被欠款1美元,只能拿回0.1美元。緊追在印度之後,破產訴訟耗時過久的亞太經濟體是菲律賓、印尼和台灣,都要耗時5、6年;其次依序是越南(耗時3年半)、馬來西亞(超過2年)、中國和泰國(1年半)、香港(1年)。 報告說,南韓與日本的破產訴訟,耗時不到1年;而澳洲與新加坡的破產訴訟耗時少於半年,表現最佳。 不過,報告也指出,雖然中國在這項調查中,破產制度還需要改善的空間很大,但中國也是調查經濟體中,擁有最新、最全面的法律改革。這是因為中國在2007 年6月,推動了企業破產法。 但是,報告說,中國和亞洲許多國家,包括馬來西亞、印尼等,破產案件經常必須庭外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