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商業部國內貿易廳廳長薇汶拉女士昨天(22日)表示,目前越來越多的中國商人來泰國承包果園,從事水果包裝出口貿易。據資料顯示,已有148名水果承包商在農業廳進行登記註冊。農業廳將與貿易發展廳對這些已經登記的中國承包商展開調查,看有無違反1999年外籍人員經商法。 按照法規規定,合法註冊的中國承包商只能在泰國從事購買、分揀和包裝水果工作,但不能將所購的水果在泰國轉賣,如果要在泰國銷售水果,必須向外籍人士經商委員會申請,否則將處以10-100萬銖罰款或3年以下監禁,或者兩者兼施。 對此,泰國和中國農業及合作社部已經簽訂相關協議,在泰國承包果園,購買和包裝水果出口到中國的中國商人,必須在泰農業廳進行合法登記,其包裝出口的商品必須通過國際生產標準認證(GMP),若未登記或未通過GMP,則禁止從事水果出口貿易。而泰國人若出口水果到中國,也必須在農業廳註冊衛生許可和出口許可證,以保證商品質量達到標準。 而目前存在的問題是,當嚴格採取以上協議後,可能會導致部分水果承包商不符合標準無法出口,只能將水果在泰國轉銷。貿易廳將就此問題在近期展開調查,若發現非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另外,關於很多水果園主投訴中國承包商以商品不合格為由拒絕購買或出價低的現象,商業廳強調,若遭遇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的情況,農民可以向農業廳投訴,以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現在除了越來越多的中國商人來泰承包水果園,其它國家,包括越南、寮國、柬埔寨、日本等國家的商人也瞄準了泰國這一大商機。因此,商業部必須嚴加控管,保證貿易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