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2010年反獨裁民主聯盟(紅衫軍)示威期間,出現「黑衫軍」持槍襲擊軍警案件,曼谷刑事法庭於昨天(23日)首輪聽取原告證人證詞,身為警員的證人指2010年4月10日晚在曼谷達瑙路附近發現頭上戴著遮面帽、手持AK-M16槍的黑衣人,立即拍照作為證據,指認第二被告比察當時也在現場。 位於曼谷叻差拉披色路的刑事法庭針對編號為4022/2557的黑衫軍案件,首輪聽取和審理原告證人證詞,該案由檢方第一特別案件檢察官擔任原告,起訴曼谷人士吉迪薩(47歲)、清邁人士比察(26歲)、鄔汶叻他尼人士拉那彭(35歲)、曼谷人士訕喃(47歲)以及布尼卡(41歲),共計5人。罪名為在公共場所攜帶武器或集會,且所持武器無法出示合法持有證明,涉嫌違反槍支及彈藥法第4、8、55、72及78項條款。 據悉,檢方於2014年12月4日提出訴訟,指控5名被告、部分潛逃及死亡的同夥於2010年4月10日攜帶槍支及彈藥等致命武器,例如M-79榴彈發射器、M16、HK33或AK槍支等,在紅衫軍發動集會期間,出現在曼谷達瑙路、民主路附近。在案件審理期間,所有被告並未獲得臨時釋放,當日開庭審理原告證人證詞之前,由軍警從曼谷特別監獄將5名被告押往法庭。 案件審理期間,檢方帶領兩名證人出庭,分別為打擊局警方負責人以及第9京都警察指揮局前任調查警員,證詞總結為證人於2010年4月10日接獲命令潛伏在紅衫軍集會現場跟進最近新聞與勢態進展,當時政府下令軍方出面要求紅衫軍歸還集會所占公共用地,並於當日晚上8時左右發生衝突,地點位於曼谷達瑙路附近。證人發現一批身著黑衣,頭戴著黑色遮面帽,手持AK-M16衝鋒槍出現,第1、2組均有3人,被集會者攔在集會現場外,當時黑衣人聲稱是「同夥人」,並掀開遮面帽。當時正潛伏的證人趁機拍照留作證據。 此外,在原告證人提供證詞期間,還當場指認第二被告當時也出現在事件發生現場。最後,刑事法庭規定於今天早上9時繼續審理原告證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