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針對年收入不超過15萬銖的民眾,稅務廳將繼續免徵1年所得稅,收入超過15萬銖的民眾,繳稅利率將呈階梯式增長,旨在減輕民眾稅務負擔,以符合當前經濟狀況和生活成本走勢。 稅務廳指出,關於稅法法案所述降低2016年所得稅率的法令(第600版本),已於2月12日在政府公報刊登公布,該法律將個人所得稅率分為7個等級,於下一個納稅年度實施,即2016納稅年(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將以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計算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稅率。 根據上述法律降低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減降原則如下:淨收入1-15萬銖,不徵收稅;15萬銖以上、30萬銖以內,稅率為5%;30萬銖以上、50萬銖以內,稅率10%;50萬銖以上、75萬銖以內,繳稅15%;75萬銖以上、100萬銖以內,繳稅20%;100萬銖以上、200萬銖以內,繳稅25%;200萬銖以上、400萬銖以內,繳稅30%;400萬銖以上,繳稅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