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文化部長威腊昨天(4日)表示,政府公告已於本月1日公布促進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該法律共有26項條例,涵蓋六大方面,包括:1、民間文學和語言;2、傳統表演藝術;3、社會風俗、儀式禮儀和傳統節慶;4、與自然宇宙相關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6、民間遊戲、體育運動和武術。 威腊表示,目前已經交由促進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與地方機構、社區等相關人士合作,負責行政和學術方面的工作。至於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方案,目前已有具體措施。新出台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當出現人為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為,該委員會須上報文化部,在可能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造成嚴重損失的情況下,文化部有權下達命令,禁止這一行為。 另外,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簽字後,泰國可以提交文化遺產名單申請計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弘揚泰國的傳統文化為世人所知,還可以將泰國的文化推向世界舞台,而最重要的一點是可以推動旅遊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