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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交通部助理部長翁信昨天(7日)下令碼頭廳,對全國範圍內的載客船運服務公司展開調查,強制規定禁止使用安裝了氣體罐的船隻為乘客提供服務,同時擬將載客船隻安全檢查時間縮短為每6個月檢查一次。 自曼谷盛訕河渠快艇於本月5日清晨發生爆炸後,交通部已經與碼頭廳管理人員召開緊急會議,商討並出台預防類似事故措施。交通部助理部長翁信表示,交通部已經下令碼頭廳安排工作人員對全國的載客船隻進行全面檢查,包括船運相對發達的湄南河快艇以及其他府治的船隻,明令禁止在同一艘船上安裝兩個燃料系統,由碼頭廳水上安全與環境辦事處公布公告,依照2003年泰國境內水域行船法規定,禁止在船上安裝燃氣系統,違者將處以最高1萬銖罰款。 翁信還指出,同時還敦促碼頭廳儘快就該爆炸事件的原因得出結論,該廳已經成立專門的調查小組委員會切實展開調查,目前碼頭廳報告稱將在10天之內得出結論,以明確爆炸起源於燃料使用還是安裝氣體罐,亦或是其他的因素,作為未來預防此類問題的重要依據。無論如何,經過初步調查發現發生爆炸的氣體罐仍然保持良好狀況,因此使用LNG天然氣應該不是此次爆炸的主要原因。 至於載客船隻安全標準問題,現有的法律規定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狀況檢查,目前交通部正考慮將該時間縮短,為每6個月檢查一次,但仍須與陸路運輸廳進行磋商,因為這將涉及以天然氣為動力的汽車使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