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商業部商業發展廳準備為外籍商人亮綠燈,允許在獲得營業執照的前提下經營3種服務類行業,包括商業銀行基本及相關業務、代理辦事處和區域辦事處以及政府-國企合作式服務業務,旨在創造更便利的營商環境,同時推進外籍人士經商法修訂進程,解決傀儡公司問題,提升服務業自由化水平。 商業發展廳長蓬萍6日透露,本月商業部常務次長初蒂瑪將主持召開外籍人士商業委員會會議,考慮根據1999年外籍人士經商法規定,允許外籍人士在泰經營3類業務,包括商業銀行基本及相關業務、代理辦事處和區域辦事處服務業務以及政府-國企合作式服務業務。 目前外籍人士若要經營上述3類業務,須先提出申請並獲得外籍人士商業委員會批准,但如果商業部成功修訂外籍人市經商法相關規定,直接以法律文書的形式允許外籍人士從事上述3種行業,則無須再向委員會提交許可申請。 最近商業部已簽署通過新法律法規,對四大業務作出規定,包括商業銀行、銀行代理辦事處、人身保險以及損失保險,均屬於3類賬戶業務,無需向商業發展廳申請許可,因為有專門管理法,即泰國央行和保險業促進及監管委員會,將為外籍人士入泰經商簡化步驟,提供更多便利。 蓬萍指出,對於1999年外籍人經商法內容的增刪調改,廳方已進行研究,以讓修訂後法律得以長期存續,為此還從2018財政年度預算中申請了600萬銖,以修訂出與時俱進、符合已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商業經濟形勢,提升法律執行力度與效率。 在解決傀儡公司問題上,過去2-3年以來,商業發展廳與相關部門共同展開持續性調查,尤其是對地方風險性業務,例如旅遊及旅遊相關產業、經紀人業務、房地產等。 調查發現,清邁、春武里、巴蜀、普吉、甲米府等府治,以傀儡公司形式從事旅遊活動的現象非常普遍,已交給工作人員檢查起訴,同時交由特別案件調查廳(DSI)展開深入調查,由稅務廳審計稅務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