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國務院發言人訕聖少將昨天(15日)公布本周內閣例行會議結論,此次會議審議了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呈送的憲法草案全民公投法草案,內閣經過審議後批准通過。巴育總理強調,送交草憲委員會的修憲建議,是四方會議經過深思熟慮後得出的成果。 訕聖少將指出,該草案共有10項重要條款,包括:由中選會作為負責方,負責搭建意見交流平台,因為如果由其他機構負責,可能存在違法的風險;第44項條款就壞票進行明確定義,什麼性質的選票才可稱得上是壞票;第62項條款明確在公投中如何才是構成違反全民公投法。此外,該草案還規定,在公投正式舉辦之日的前7天,禁止任何機構進行民意調查或公布民調結果,否則將違反公投法。即預計此次憲法草案全民公投將在8月7日舉辦,那麼從8月1日起直到舉辦公投期間,禁止進行任何形式的調查。 訕聖少將指出,作為法律事務主要負責人的副總理威沙努,在本次內閣會議彙報四方機構在本月7日達成的共識,強調四方機構並未與草憲委員會存在衝突或不合。至於四方機構的決議,即對未來預防問題機制做出規定,包括建議成立上議員遴選委員會,甄選出250名上議員,有效任期為5年,而遴選制上議員沒有權力選出政府總理,但有責任保護和保衛憲法,制衡權力,必須遵循國家戰略目標,包括審議立法。 訕聖少將還強調,希望民眾不要認為憲法通過全民公投,是為了給巴育政府延時執掌國家。民代選舉應該使用兩張選票,分別地區制民代350人,名單制民代150人,大選區民代不應超過3人,以向小型政黨提供與大型政黨公平競爭的機會,每個政黨第一次參加選舉不必要提名3名總理候選人。四方決議文件由陸總總司令兼維穩委員會秘書長提拉猜上將簽署,交由草憲委員會審核。至於臨時憲法的修改問題,必須要獲得巴育總理的批准,推動國家改革議會可以直接向立法議會提交全民公投附加提問進行審議,再遞交中選會,而不用通過內閣。 此外,維穩委員會主席、政府總理巴育上將強調,四方會議經過認真討論,才決定向草憲委員會遞交新憲法草案的修改建議,包括任命過渡時期5年制上議員的建議,草憲委員會未參加會議的確是因為未得到邀請,因為四方會議是總結和確定提交的修憲建議,而草憲委員會是後續接受建議的機構。四方會議沒有公布建議內容,是因為所提建議需要交給草憲委員會自行決定,若提前對外公布建議內容,將是對草憲委員會的不尊重。而四方會議也做出明確表態,將尊重草憲委員會的選擇。 巴育上將表示,建議任命過渡時期上議員的構想,是希望能與後續的民會相互協調,確保各項國家改革計畫能順利實施,同時也避免再度出現政治危機而導致國家陷入僵局。上議院與民會仍會依照憲法原則各自例行職權,並不存在哪方權力過大或誰壓過誰的狀況出現。巴育上將強調不願意看到社會再度重複以往的混亂局面,也不擔心提交的建議會刺激政治團體出來抵制新憲法草案的公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