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工業部長安察卡女士20日表示,在內閣批准工業部修訂1992年工廠法後,已指示工業工廠廳加快修改相關條例,在本月內完成修訂和舉行公眾聽證會。此次修訂法律最主要的內容,即簡化開設工廠申請程序,在15天內可完成申請資格審核,要求工廠嚴格按照國際標準執行,減少工廠污染。 工業部常務次長阿提指出,此次工廠法的修訂,重要內容還包括明確「工廠」一詞的定義,調整發放經營許可證和擴建工廠的規定,以及增加工廠類別等內容。除此之外,還加大了對污染環境的懲處力度,包括明確區分工廠對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的責任,加強保護環境意識,以實現對每個工廠的定位。 工業工廠廳長及工業部副發言人帕蘇透露,1992年版工廠法對擁有5匹馬力機械設備或7人勞工以上的廠子即被定義為「工廠」,此次修訂可能將工廠規模調整至擁有25匹馬力機械設備或僱傭25名勞工以上。為大部分在社區的小型工廠提供方便,在管理上可交由當地管理機構負責。 此外,在申請開設工廠內容上,如果建廠位置不違背法律規定,工業部可立即發放許可證,相關資料可在事後審核,當工廠建成及所有工作準備完畢後,即可投入運營。為鼓勵工廠能持續運營和不限於生產固定產品,新工廠法將增加工業類別,以及可擴建工廠面積。 目前工業部向民眾和企業家提供對新工廠法發表意見和建議的平台,截止本月31日前,可通過政府網站或撥打02-202-3997發表看法。更多信息民眾可諮詢工業工廠廳法律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