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皇上陛下簽署諭令御准臨時憲法關於全民公投的修改議案,4項修改內容涉及到新憲法草案擬定完成後的全民公投程序。此外,針對四方提交的修改憲法建議,草憲委員會昨天(22日)確定依照部分建議進行修改,包括上議員人數限定為250人,其中遴選制上議員200名,另外50人由20個社會機構推選,同時不禁止維穩委員會成員出任上議員。 政府網站轉載的公文指出,皇上陛下已御准巴育總理奏請的臨時憲法修改議案內容,此項議案是在獲得立法議會審議通過後,由巴育總理負責提交。 此項議案涉及的修改內容包括4項,第1項與第2項為確定名稱與執行程序,第3項為取消原臨時憲法第39/1條款的內容,改為確定新憲法草案擬定完成後,交由內閣與立法議會進行審議,並由內閣迅速轉交給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全民公投前的籌備,由草憲委員會負責就新憲法草案內容向全體社會做出詳細說明,讓民眾能在參與全民公投前對草案內容有充分的了解。第4項內容為授權中選會確定全民公投方式與具體執行步驟,對參加公投者的資格審定、對公投方式的宣傳、以及對公投選票有效性的限定等內容。 此外,草憲委員會發言人納拉棲當天表示,草憲委員會在21日和22日連續召開了兩場會議,確定了四方機構提交的部分修憲建議,包括確定上議員的人數為250人,分為遴選制上議員200名,另外由20個社會機構推選出的上議員,共50名。而上議員沒有權力對政府總理與內閣成員舉行不信任彈劾,也沒有提名政府總理人選的許可權。 納拉棲還指出,負責遴選制上議員的機構由8-10人組成,成員由維穩委員會負責選定,維穩委員會成員可出任上議員,但不得超過上議員總人數的2.5%或6人的上限。在選舉制度方面,草憲委員會確定採取以往的一票選舉制,各黨在參選前需確定3名選定的政府總理候選人。如果在國家危機時刻有必要推選非民代人士出任政府總理,須由上議員與民代聯合投票表決,並獲得2/3以上的贊同票。 總理巴育上將表示,之前提議由國防部常務次長、三軍最高統帥、三軍總司令與國家警總長出任上議員,主要目的是為了協助上議院的工作並提交相關建議,並非對上議院施壓或干預政府工作,履行的職責也不會超出上議員的基本許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