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自商業部國內貿易廳檢查發現機場內部的商品銷售價格偏貴後,國家監察員再率員前往檢查。對此,泰國機場管理公司昨天(22日)表示,願意說服店家調降食品和瓶裝水的價格,強調瓶裝水不超過10銖,於下月10日起正式生效。強調「先禮后兵」,如果落實不到位,將依照法律規定處理。 國家監察員威塔叻上將當天談及與國內貿易廳官員檢查機場內的商品銷售價格,並召集團隊與廊曼機場主任乃派、商品服務委員會秘書長、保障消費者委員會辦事處代表開會,解決民眾投訴機場內食品和瓶裝水價格過貴問題,該問題主要出現在第1航站樓第3層及候機廳內的商店、第2航站樓第4樓的美食廣場和停車樓第7層美食廣場。 無論如何,上周國內貿易廳與泰國機場管理公司總裁已開會協商,以降低機場內食品和瓶裝水的銷售價格。 國內貿易廳希望機場協助監督管理店家,讓民眾能買到價格公道的食品,享受到合理的服務。 廊曼機場表示,願意說服機場內第1和第2航站樓的商店,將原來銷售20-30銖的500毫升瓶裝飲用水,降至不超過10銖;熟食例如粉類、飯菜類,由原來每盤120-160銖降至不超過50銖,並保證與市區內的食品價格差不多。瓶裝水的價格調整已於本月20日正式生效,其他熟食類商品將從4月10日起正式生效,以作為宋干節禮物贈給乘客。 調降價格事宜,將由機場與各店家進行協商,並由國內貿易廳負責跟蹤調查事項進展。如果發現店家不遵照規定落實工作,將動用商品與服務法規進行處罰,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14萬銖以下罰款,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