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草憲委員會決定讓步,依照四方機構提交的建議,在憲法草案上議員產生辦法過渡條款中,規定由國家維穩委員會負責甄選全部的250名上議員,其中有6名上議員屬於固定的負責安全職務。 昨天(24日)是草憲委員會巡迴會議的第二天,當天的會議於晚上對憲法草案過渡條款中的上議員產生辦法得出結論,規定來自甄選委員會的250名上議員,由國家維穩委員會成立上議員甄選委員會,由9名擁有各領域知識、政治立場中立的專家組成,該委員會甄選出400名資格符合的人選後,交由維穩委員會從中選出194人,另加50名候補議員。至於剩餘的6人,依照四方機構的建議明確具體職務。 50名上議員的部分,規定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先自行在縣級、府級和國家級別上進行交叉甄選,得出200人名單後,再交由維穩委員會選出50名議員和50名候補議員。這50名上議員的來源一致,相信未來工作起來也會更加順利,不會存在如同淡水魚生活在鹹水、鹹水魚生活在淡水的衝突問題。 此外,過渡條款還規定民選政府必須在5年內每3個月向上議院作一次國家改革報告,確保上議員能在規定的時間推動國家實現改革。如果改革法律存在問題,則開放渠道由上議院議長、副議長、反對黨領導人和聯席委員會主席組成委員會進行審議,允許上議員否決赦免法律的提議或與貪污有關的法律修訂議案。 草憲委員會主席米猜表示,上議員的任命並沒有對維穩委員會成員有所限制,但相信維穩委員會多數成員不會謀求上議員的任命,在上議員的選擇與資格上,應該是高於以往上議員的標準,確保上議院的獨立性與公正性。而軍警6名最高將領出任上議員,應該能對未來的國家改革進程有促進作用,同時也可以充分維護國家的安全與社會的穩定。 草憲委員會今天的會議將審議政府總理產生方式,以及是否接受政黨在參選前需先選定3名總理候選人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