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草擬憲法委員會發言人諾拉奇昨天(26日)在華欣IMPERIAL酒店透露,該委員會已完成對新憲法所有279條款的內容修改工作,明天將作最後審核後,29日正式交付給政府內閣,而且選定交付新憲法給總理的良辰吉時為29日下午1時29分。 諾拉奇指出,由米猜主導的草擬憲法委員會,在聽取各方對憲法草案的意見之後,已完成對所有279條款內容完成修改,新版本與未修改前的舊版本最大區別是,另立第16章關於推動改革以實現最終目標的規定,在新憲法獲頒行之後,必須在60天時間內成立一支委員會,以向政府提交改革目標和立法建議,其中包括警務改革和教育改革等內容。 諾拉奇還表示,新憲法獲全民公投通過並頒行之後,必須立即草擬出台4部子法律,即﹕民代選舉條例、上議員遴選條例、選舉委員會條例以及政黨條例。這4部子法律必須與新憲法相符,4部子法律頒行後,就可以在150天時間內進行全國民代大選。此外,還有8部子法律也將在新憲法頒行後8個月時間內出爐,包括憲法法庭審理案件方法條例、關於政治家刑事案件審理方法條例、防範和打擊貪污舞弊條例、國家審計條例、國家督察長條例、國家人權委員會條例、國家財經紀律條例等等。 諾拉奇強調,新憲法將設立過渡期上議院,以迎合國家過渡期和防範貪污的要求,將能把貪污舞弊者排除在政界以外,為國家打造廉政基礎。此外,規定現任內閣成員、國家立法議會議員、國家改革議會議員以及國家維持穩定委員會委員,如果要在下一屆選舉後從政,必須在本部新憲法生效後90天時間內辭職。 草擬憲法委員會主席米猜昨天表示,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見雖然無法100%滿足,但他自信已能滿足其中80%以上的修改要求。他個人對該憲法草案最終版本感到滿意,包括新憲法擁有充足與堅實的機制防範解決貪污舞弊問題,希望全民以整體利益為重,慎重權衡利弊後參與新憲法公投,該委員會也將製作新憲法草案內容縮寫本,分發給全民。他說,相信民眾在明智瞭解該憲法內容後,會有快樂與滿意的感覺,而且如果人人都遵守該部憲法,就不會再發生軍事政變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