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泰國央行行長威拉泰指出,第3期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有助於民眾合理利用金融服務,使泰國國內外金融業均獲更好發展,強調央行條例的修改與外匯幣值條款無關,相信能助力風險管理,增加更多投資渠道。 央行長威拉泰透露,本月22日內閣會議通過了2016-2020年第3期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對金融業為應對未來變化應做準備和發展方向作出規定,旨在使泰國金融業發展更強大,以公道價滿足更加多樣化的市場需求,支持建立區域間的投資貿易聯繫。 第3期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主要包括4個方面,分別為:1、推廣金融服務、電子支付,提高金融系統工作效益;2、支持區間投資貿易聯繫,提高泰國金融業在拓展投資貿易以及連接東盟經濟共同體(AEC)各國方面的潛力;3、面向更多散戶民眾、中小型企業及大型企業集團推廣金融服務,提高金融服務合理性與周全性,更全面地滿足市場需求;4、發展金融業基礎構架,包括金融業工作人員的培養,金融服務用戶利益的保障,以及符合國際標準的金融機構與金融服務供應商管治準則,從而保證金融業的整體穩定性。 他強調,上述規劃有助於泰國國內外金融業獲得更好發展,因為運營成本低,服務周到且多樣化,價格公道,能為散戶民眾、中小型企業及大型企業集團提供更合理全面的金融服務及產品,滿足當前與未來市場需求,提升泰國金融業在區域國家間的服務價值和普及率,支持國際投資與貿易,建立泰國金融業穩定性,以支持國家發展壯大,可持續性改善民眾的生活起居質量。 此外,內閣還批准央行修訂央行法案,並授權央行,本季可利用外匯儲備投資國內外資本市場。威拉泰證實,此次法案修訂與外匯幣值條款毫無關係,修訂央行法案將有助於風險管理,使投資形式更加多樣化。一直以來都存在外匯、債券以及黃金投資,而此次修訂央行法案能使投資目標更加集中於海外股市,初步投資比例僅佔3-4%,再次形成法律文案出台之前,會進一步提交國家立法議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