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浩鼎案引發股價暴漲暴跌惹爭議,金管會決定全面檢討生技類股規範,包括:評估上市櫃條件合理性、調整集保規定、在公開說明書以「警語」強化資訊揭露、加強承銷商責任等4大方向,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浩鼎事件持續延燒,也讓生技類股新藥研發結果導致股價波動及投資人權益影響等,引發各界關注,金管會主委王儷玲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對於像這種「本夢比」太高的股票,投資人保護如何做得更好,金管會內部已責成專案辦理,將全面檢討現行機制。 據了解,金管會證期局上周已請櫃買中心初步蒐集相關資料,金管會日前也召開內部會議,交換意見,在王儷玲指示下,將朝4大方向研議。 第1,檢討集保規定。現行規定是,董監事及持股5%以上股東等,強制集保時間最長1年。櫃買中心及證交所可視公司虧損狀況、董監事與經營團隊持股比率等情況,個案要求延長集保時間,或擴大股票須集保對象。這次將檢討,把視個案情況延長集保時間、擴大集保對象作法,直接明訂在法規定,適用所有生技股。 第2,加強公開說明書的資訊揭露。浩鼎解盲爭議後,金管會已要求必須對投資人加開說明會,未來在公開說明書上也將強化相關資訊揭露,讓投資人了解。 例如在公開說明書封面,以顯著的字體註明「本公司係科技事業,屬於未被要求獲利能力的上市櫃條件,請投資人特別注意」等字眼。 對於新藥公司,甚至要加上「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等「警語」,以提醒投資人注意。據了解,目前櫃買對於部分個案也會作此要求,未來研議全面規範。 第3,要求承銷商加強評估報告,賦予更多責任。 第4,檢討現行上市櫃條件合理性。 現行規定,生技公司屬於科技事業,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是屬於科技事業的證明,不需要任何獲利能力條件,就可以申請上市櫃,金管會將進一步檢視現行規定合理性。 官員強調,這只是初步討論檢討方向,還需要再聽取承銷商、會計師及律師等業界意見後,才會決定如何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