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國家肅貪委員會透露,該委員會正加緊起草1999年防範與打擊舞弊法修訂版草案,以自行增加肅貪委員會從法庭撤銷起訴的權力,減輕該委員會的工作壓力,包括減少和撤銷對違紀行為存在錯誤信息案件的起訴。依照肅貪委員會主席瓦察拉蓬的政策,肅貪委員會在2016財年內至少要完成500宗重要案件的處理。 來自肅貪委員會辦事處的消息稱,該委員會法律辦事處接到一項任務,即起草1999年防範與打擊舞弊法修訂版草案,目前該項工作仍在加緊進行中,因此還無法向巴育總理遞交審核,以請求總理利用臨時憲法第44項條款賦予的權力批准修訂肅貪法,這樣才能對肅貪委員會撤銷違紀案件起訴權限進行修改。 無論如何,在上周召開的肅貪委員會會議中,主席瓦察拉蓬及6名委員出席會議,就增加肅貪委員會從法庭撤銷案件權力事宜展開討論。目前無論是肅貪法還是肅貪委員會規章制度,都沒有對此做出相關規定。此次會議以6比1的投票結果同意為肅貪委員會增添該項權限。投出反對票的是素帕委員。 此外,此次會議還討論了將該項決議添加進入肅貪委員會規章制度問題,在委員之間產生了較大分歧,認為肅貪委員會可以直接利用該項決議作為直接撤銷起訴各種案件的依據,而現在也沒有對可以撤銷起訴何種類型的案件做出詳細指明和規定,只是規定可以撤銷起訴肅貪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的案件。 有委員認為,沒有明確規定哪類案件可以撤銷起訴,將導致一切都取決於肅貪委員會會議的局面出現,同時該項權限目前仍處於肅貪委員會權限以外,因此擔憂未來會產生更多問題。但之所以通過該項決議,是因為修訂肅貪法工作沒有獲得應有的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