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年限非全為70年 溫州傳出20年到期未續期案例 【泰國世界日報系綜合報導】中國買房子陷阱多,土地、產權要弄清楚再出手。溫州市一女子三年前買了一套二手房,近期打算出售,卻發現房子的土地證使用年限竟然過期了。溫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中心表示,如果要續期,得按照基準地價花費人民幣19萬元,重新購買土地使用權。 一般人大多認為中國的房產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其實,有許多建於1980、1990年代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都低於70年,最少的甚至僅為20年。 溫州網報導,王姓女子2012年10月花了人民幣100萬元,在溫州市區買了一套約70平方米的二手房。今年3月底,她想賣掉房子時,卻發現房子的土地證登載的使用年限已於今年3月4日到期。王姓女子向當地國土部門查證,得知這套房子的土地證有效期是20年,確實已過期。 溫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中心副主任林鈞說,土地證到期只能重新審批新證,但前提是要按照現在的基準地價乘以用地面積,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重新購買使用權。計算後王女士必須付19萬才能買回土地使用權。 溫州市國土資源局鹿城分局副局長陶建武指出,如果土地證還沒有過期前辦理續期,按照優惠價(土地市場評估價的40%)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重新取得70年土地使用權。王女士表示,中國「物權法」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她的理解是,國土部門應當予以自動續期。 陶建武則回應說,「物權法」只規定使用權屆滿可自動續期,但如何自動續期,怎麼收費?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都還沒有頒布補充性文件,具體如何操作未明,目前溫州的做法是,全額收取土地出讓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