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國家立法議會昨天(21日)召開會議,以181張支持票通過交通罰款支付法草案,增加通過銀行、便利店繳付違反交規罰款渠道,以為民眾提供便利,防範不良警察中飽私囊。 立法議會第一副議長素拉猜當天主持會議,對內閣提交的陸路交通法草案進行審議,並以181票支持、3票棄權的投票結果一讀審議通過該草案,並成立審修委員會在30天展開進一步研究和討論。 副總理威沙努對該草案重要條款做出說明,國家警察總署提議在未扣押民眾駕駛證的情況下,增加民眾依照罰單繳付罰款的有效渠道,為民眾提供更多選擇與生活便利,接到罰單的司機或車主,可以通過電子商務交易、信用卡或其他方式繳付,通過銀行或服務機構繳付。 威沙努還指出,國家警總長向內閣提交該草案的目的還有一個,那就是盡可能確保民眾不必經警方負責人的手,而直接進入警務罰款系統內,否則還會出現不良警察中飽私囊的新聞,相信該措施能獲得廣大民眾的支持。 國家警總長助理阿南表示,指明的通過銀行系統繳付罰款的銀行主要是泰京銀行,如果是便利店,政府或警方不強制規定每一家便利店都要開通這項服務。目前交警使用3種攝像監控設備,分別為紅燈信號監測攝像頭(在曼谷30個地方安裝)、公路及高速路車速監測攝像頭以及更換車道監測攝像頭,即便是如此,也依然有人不顧攝像頭的存在違反交通,去年曼谷共開出140萬張罰單,但繳付罰款的只有40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