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網絡) 【泰國世界日報訊】食品與藥品管理委員會代理秘書長頌猜藥劑師昨天(22日)表示,泰國目前尚未註冊含大麻成分的藥品,因為還沒有這方面的臨床試驗數據可以證明含大麻藥物的治療效果,以及確定其安全性。而毒品管理法明確禁止出售大麻及大麻加工品,因為屬於違法行為。 頌猜藥劑師表示,有關使用大麻治療癌症病患的說法,作為食品與藥品管理委員會鄭重提醒大家,大麻屬於第5類毒品,禁止任何人種植、出售、進口、出口或者持有,除非獲得衛生部長在征求毒品管制委員會批准的前提下方可擁有,目前泰國沒有任何註冊的藥品含有大麻成分,因為大麻治療癌症的說法還沒有任何的臨床證明。 頌猜表示,考慮到利用大麻或大麻加工品來治病的原因,所以提議修改1989年頒布的毒品管理法,在得到藥劑委員會的同意之下,可以將大麻用於醫療。食品與藥品管理委員會修改法規期間,肅毒委員會也在對毒品管理法律進行修改,將多分涉及到毒品控制的法律合為一部法律。所以食品與藥品管理委員會才將修改意見提交給肅毒委員會,並於4月12日獲得內閣批准,不過目前正由最高法院正在審核。 他還表示,外國使用含大麻成分的藥物主要是治療癌症患者化療之後引起的嘔吐症狀,增加愛滋病患者的食慾治療、治療肺癌、肺病等。使用大麻治病總體還處於臨床研究階段,包括用於癌症病患。但包括美國在內還沒有哪一個國家正式將大麻列入治療癌症的藥物,主要是因為臨床數據還不足以可以證明大麻的治療效果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