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林斐然、程媛媛、李馨報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日前浙江溫州部分商品房遭遇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引發熱議。梳理多地發現,包括廣東深圳、新疆克拉瑪依等多地已推出相應土地使用權收費政策,山東青島則還沒有相關政策處理這一問題。 克拉瑪依》---------------------------- 商用地到期需補費 克拉瑪依和太原等地也就土地使用權到期作出說明。克拉瑪依日報報導,去年下半年,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開展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到期情況清查,截至當月底,當地共有20餘宗商業用地使用權已到期。 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科負責人稱,近期已到期和即將到期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均為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按照該市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市城鎮土地基准地價》標準收取,按照不同的土地級別、不同用途土地確定基準價格,最高為1507元/平方米。 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行政辦公室工作人員說,目前國土局委託政府招標的評估機構對各個小區地價進行評估,此後將公布評估結果。在房屋的土地使用期到期後,會徵求土地局的規畫,如果規畫說可以續期,沒有其他用途,就會委託評估地價,然後戶主進行續費。他說,委託的評估公司也是參照基準地價,以基準地價為基礎進行評估,續費標準按照一級地、二級地的規定,即《克拉瑪依市城區基準地價表》來執行。如果在通告期內業主沒有過來完善土地手續,會視情況採取相關措施。 據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官網發布的上述價表,中心城和其餘4個城區在地價方面價格有所不同,而不同的城區又按照商業、住宅和工業用地畫分出四檔基准地價,其中一級商業基準地價為1370元每平方米,四級為380元每平方米。不同等級的用地範圍也在官網上有明確畫分。 收費之爭》---------------------------- 呼籲政府細則出台 梳理發現,四川南部縣等多地政府續期繳費的法律依據都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而不是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2007年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表示,在最高法暫未對「自動續期」作出詳細解釋之前,不同的人對於「自動續期」的理解不同。「雖然字面上來看,似乎是無條件自動續期,但在實際情況中,收取土地出讓金更有可能。」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教授孫憲忠認為,「自動續期」至少說明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到期後收費,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應該無條件順延。蔡穗聲則持不同看法。他表示,現行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土地使用權有償有期出讓給集體或個人使用,土地出讓金是有期限的,期限過了可以續,續期再付錢也是合理的。 對於不同城市採取的不同解決辦法,劉遠舉認為,國家立法機關在設計上應審慎權衡,盡快出台關於出讓土地續期的實施細則和收取標準,並通過立法予以確認,以緩解公眾焦慮。(中國新聞組整理) 川南部縣 》---------------------------- 可申請續期補繳費 15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房屋怎麼辦?四川南部縣國土資源局稱,根據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均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者可到國土部門繳費續期到70年。不過這筆續期費用,由業主還是開發商承擔,未明確規定。 廣東深圳》---------------------------- 地價三五折來續期 深圳方面,深圳市規土委稱,深圳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的先試先行者,於1982年出台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首次規定通過行政畫撥方式供應經營性用地,並且規定了相應用途的土地使用年期,如工業用地30年,商業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等。這與國家規定的行政畫撥「無償無限期」不同,這也是深圳市目前已經到期土地續期的主要原因。 深圳市規土委方面介紹,就深圳市最早一批通過行政畫撥方式取得的20年使用權的經營性用地日前陸續到期的情況,2004年4月,《深圳市到期房地產續期若干規定》發布施行,明確上述用地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其中一種延長方式就是補交地價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在國家規定的最長土地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的剩餘年期範圍內約定年期內,補交地價數額為相應用途公告基準地價的35%。 這些物業的「壽命」都能相應延長40年或50年。不少開發商紛紛進駐小區改造,房子「越老越值錢」。 溫州市20年期限土地使用權去年起陸續到期,引起各地民眾關注。(中新社) 山東青島》---------------------------- 撞限房屋邊住邊等 青島市黃島區阿里山小區一期業主王先生最近正在出售房子。他回憶,阿里山小區一期於1994年左右建成,當時自己的公司於1995年以每平米1000多元的價格買下,土地使用權於2011年到期,目前均價為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自己的土地使用權只有20年,「當時土地已經到期了,但大家也沒有怎麼說,當地房管所也可以過戶、交易,只有去銀行貸款時,可能會貸不了款。」 王先生稱,由於國家沒有出台過明確的政策,不少買主擔心買了房子以後會遇到土地使用權問題。 與阿里山小區情況類似,青島市黃島區紫金山路上的紫金山小區也出現了這一問題。小區業主劉先生在紫金山小區住了十多年,他表示,開發區裡的紫金山小區和阿里山小區情況類似,土地年限都已經到期了,但現在國家沒有出台這方面的說法,不過正常交易、貸款都不耽誤。 青島市當地一房產中介工作人員周女士說,紫金山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大多數已到期,但小區內的很多業主仍繼續住著,也沒有遇到要求拆除的情況。「物權法規定,地面上的物品還是屬於你個人的,只是土地是國家的。」她稱,房子肯定能交易,主要是沒有土地使用證貸款不好貸,「可能需要找關係。」 周女士說,黃島區紫金山和阿里山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問題比較突出,稍微熟悉的居民都會提及此事,「可能什麼時候有開發商看重這塊地,就會拆遷,到時候會賠償你。因為這個房子是你的,只是地是國家的,房子的產權不會到期,永久屬於你。」 「短期內,這對我的生活沒造成什麼影響。」紫金山小區的業主石先生說,自己找的房屋中介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和普通的房屋買賣沒有什麼差別。 青島市黃島區不動產登記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說,因為沒有具體的條文指出具體應該怎麼續期,目前阿里山小區的問題只能擱置,小區房屋像其他正常房屋一樣買、賣、抵押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