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全國警察總長卡立阿布巴卡的女兒被指經營槍械與彈藥生意,在當地引起軒然大波。 卡立25日表示,他並未親自批准發出擁槍證給女兒經營的槍械公司,並堅稱這家公司從未競標政府或警隊的任何槍械合約。他說,這家公司在他擔任全國警察總長前,就已取得擁槍證。 「砂勞越報告」的報導,指卡立的32歲次女和一名59歲的馬來男子,是這家出售槍械和子彈的公司擁有人。 這家公司2012年於吉隆坡註冊。該男子與卡立都來自森美蘭文丁的甘榜哥布,據說兩人是親戚關係。 全國副警察總長諾拉昔24日為卡立緩頰時表示,只要是合法生意,任何人都有權經營。他表示,在馬國,無論是全國警察總長的孩子或任何人,都應該有同等機會和權利經營任何合法生意。因此如果該公司是合法經營,他就不認為有問題。 至於警方會否對付「砂勞越報告」,諾拉昔說,他尚未看到相關報導,因此不了解情況。他說,警方是否採取行動,要看報導內容有沒有問題。 在馬國非法擁有槍械是嚴重罪行。它同時觸犯刑事法典及1971年軍火法令,罪行嚴重者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及鞭笞不超過六下。 公眾若要擁槍,必須先向警區總部申請,然後經過重重審批。最後在州總警長及全國警察總長批准後,才能取得擁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