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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北碧府的老虎廟,獲得公園廳長的批准,在25萊以上面積的土地上改建成為動物園。(取自網絡) 【泰國世界日報訊】國家公園廳長批准將北碧府著名老虎廟改建成為動物園。該項目斥資1.2億銖,興建面積超過25萊,預計工期6個月。 北碧府泰逸縣信鎮5村的老虎廟基金會副主席素披蓬警上將,昨天(25日)以老虎廟公司董事的身分表示,該基金會已於本月19日向國家公園廳長遞交將老虎廟改建成動物園項目的申請。國家公園廳也多次前往仔細視察公園建設用地。相信老虎廟所在土地符合公園的建設標準要求。 經營動物園,必須嚴格按照以下11點要求執行,包括:1、聘請固定的野生動物專家、一級消滅傳染病毒業者,如果還附帶經營水生類動物,必須聘請至少一名水生動物專家;2、規劃合理的野生動物數量和規模,以及其他園內建築物,例如籠子等;3、必須合理布置野生動物場地,保證動物能健康生存;4、當野生動物進行表演時,不能存在虐待動物的行為,或危害動物生命安全;5、必須符合環境部的病毒污染防範標準系統;6、確保入園參觀或居住在動物園附近民眾的人身安全。 7、從太陽升起至太陽落山的這段時間裡,當檢查人員入園檢查時,要積極配合相關檢查工作,回答工作人員提出的各種問題;8、野生動物園經營有關水生類動物,須向漁業廳提交申請經營許可證;9、欲額外經營野生動物品種、野生保護動植物,按1992年野生動物法第18條規定,必須獲得經營許可證;10、按照動物園廳長規定,必須標出專類動物的歷史來源;11、按照項目規劃在規定的時間內經營動物園,並向國家公園廳報告經營進展。 素披蓬警上將還表示,很慶幸國家公園廳長坦亞在本月19日批准老虎廟以基金會的名義獲得經營許可證,批准改建和經營超過25萊面積的動物園。自獲得經營許可證後,老虎廟將加緊興建成為動物公園,預計工程約6個月,斥資1.2億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