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立法議會於今天(28日)審議內閣提議的電腦犯罪法草案,該草案是在2007年版電腦犯罪法基礎上進行的修改和補充,因為舊版的法案中,有部分內容無法有效打擊和抵制目前的科技犯罪手段。將由去年剛成立的數碼經濟和社會部負責制定關於維護因特網安全的方案,包括監視國家的信息通訊科技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據悉,該草案共有19條內容,包括加強網路犯罪的處罰力度和增加處罰標準,通過電腦發送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攻擊的信息或郵件,將面臨更為嚴重的處罰。還有在網路上發布虛假信息,影響到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國家經濟等都被列入違法行為。還讓數碼經濟和社會部發布公告,有關提醒和禁止傳播非法電腦信息,並將該信息移出電腦的規定。 此外,該草案還增加一項處罰規定,當發生通過科技剪接或編輯他人圖片上傳到網路上,給他人造成名譽損失或侮辱的行為。將成立委員會負責審查判定,哪些行為屬於違反電腦法行為,委員會由3人組成,其中一人必須是刑事訴訟審理檢察官,該委員會有權力判決處罰,不需要提交至法院,但必須是處罰監禁不超過2年的案件。 該草案的處罰力度為監禁最低1年、最高20年有期徒刑,罰金從2萬銖至40萬銖不等,或兩者兼施,刑罰將綜合考慮犯罪情節和危害後果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