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系廣州27日電】在繳納罰金1450萬美元(約9410萬人民幣),並退還不當收益1190萬美元(約7720萬人民幣)、利息180萬美元(約1168萬人民幣)後,PTC與美國證監會達成民事和解,不會再被追究責任。但是,中國工商部門卻對PTC在華子公司展開調查。 南方都市報報導,PTC 20日透露,中國工商部門3月2日起已對PTC在華子公司發起調查,或與其在美國達成和解的賄賂案指控有關。 報導指出,PTC及其子公司2月16日向美國證監會承認,通過在華商業夥伴安排並支付逾150萬美元(約970萬人民幣),為數家中國國企員工提供赴美旅行。據稱,PTC的操作模式在其他一些外企或多或少存在。 據報導,依據美國《反海外腐敗法》、《證券交易法》,美國證監會對PTC公司的違規進行調查,2月16日達成民事和解。PTC方面同意支付罰金達成和解。 報導指出,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和解與中國民事訴訟中的「雙方當事人就爭議的解決達成和解」並不能等同。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教授表示,出於調查效率、節約證監會資源及更好保護投資者的整體利益,按照相關法律,被調查或指控對象可承諾支付一筆較大的金額,換取證監會同意不再調查或撤回指控,「需要說明的是,由於中止調查(撤回指控),自然無法判斷是否構成所調查的違法事項。」 PTC方面透露,中國工商部門3月2日起對PTC在華子公司發起調查,有關部門或對該公司處以罰款及其他民事處罰。PTC公司提交給美國證監會的報告中說「會採取措施積極應對」。 被問及調查是否會對該公司財政情況、運營造成實質影響,PTC公司回應稱「暫不明確」。時任PTC中國的銷售副總裁袁宇凱則稱,自己曾配合美國證監會調查並簽有保密協議,什麼也不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