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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反避稅條款」,不過和先前送立法院版本不同,這次將日出條款與兩岸租稅協議掛鉤,財政部長張盛和解釋,等兩岸租稅協議實施後,行政院才會擇機實施反避稅條款。 反避稅條款曾經送立法院審議,因為新立委產生,屆期不連續,行政部門必須重送法案。趁巴拿馬文件風暴後,行政院會昨天捲土重來,通過俗稱反避稅條款的所得稅法第43條之3、之4修正案。張盛和預期,新政府上任後有機會獲立院通過。 這次版本和之前送的法案最大的不同在於掛鉤設計,新版反避稅條款即便三讀,未必能實施,如果立法院不一併通過兩岸租稅協議,反避稅條款就不啟動。 張盛和解釋為什麼有掛鉤的設計,他指出,是為了避免過去在戒急用忍時代,被要求經第三地到大陸投資的台商,遭大陸、台灣兩頭課稅。近年大陸已厲行反避稅措施,同樣都是繳稅,相信台商會更希望到稅率較低的台灣繳稅,「兩岸租稅協議可消除重複課稅,沒有政治意涵,多數台商多盼快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