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軍事法庭日前以違反電腦法和刑法第116條款的罪名,對8名被告實施首輪的12天羈押(4月29日至5月10日),這8人的律師昨天(29日)表示,軍事法庭無權審判該案件,並申請保釋,但法庭以情節嚴重為由,不予保釋。 軍事法庭判決逮捕違反電腦法和刑法第116條款的9名人士,其中1人身處國外,8名被告於昨天開始首輪拘禁。調查人員表示,還需要增加15名證人,進一步調查該案件,以及需要科技信息部的調查結果。 據悉,8名被告對法庭的拘禁判決表示抗議,並指出,他們沒有逃匿的行為,有明確的家庭住址,調查人員也已經完成調查工作,而另外增加證人進行調查也無需他們參與。被告律師表示,他們的行為只能被看作是嘲弄、嘲諷政治,不能被看作是煽動社會矛盾,目前也沒必要羈押他們,但軍事法庭陪審團按照軍方的申請批准收押,將男被告關押在曼谷特別監獄,而女被告被關押在中央婦女懲教所。 當天下午1時30分,人權組織委派的律師稱,調查人員在法庭上承認,當時是軍方以違反電腦法和刑法第116條款的罪名,將這8名被告移送警方。按照維穩委員會的命令,如果違法電腦法,軍事法庭無權管轄,但違反刑法第116條款的話,軍事法庭就有權管轄。對此,可以看出軍方為了讓軍事法庭介入,給這8人定下不合理的罪名。他們的行為並不違反刑法第116條款,理應由民事法庭審理。 被告律師還指出,以每人10萬銖的保釋金向法庭申請保釋,但法庭在審議後認為案件情節嚴重,加上控方反對,法庭最後決定不予保釋。之後將在5月2日再次申請保釋。 此外,維穩委員會發言人雲泰上校表示,這8名被告屬於違反電腦法和刑法第116條款,而非他人所說的觸犯了全民公投法。對於此前反獨裁聯盟主席乍都蓬稱與被告認識一事,經過核查毫無關係,因此並不存在藉此事件,進行政治打壓的說法,乍都蓬的指責毫無根據。 雲泰上校強調,目前不斷有抗議機會,多是原有的那些政治團體,一直在尋找各種藉口攪亂穩定局勢,但相信維穩委員會和政府有能力控制局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