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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和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在北京合作舉辦了「行政改革藍皮書」的發布會,再度提出中國的中央和地方權力結構的問題。但藍皮書提出的分權大問題,一時半會兒都不可能改起來,倒是其間提到的財權配置,因稅制改革,將行解決。 這本藍皮書長長的名字是《行政改革藍皮書:中國行政體制改革報告No.5(2016)》。藍皮書中最有意思的段落,是說當前中國的「央地關係」及其權力結構還存在著不少突出問題,需要從「防止權力過度集中,導致嚴重腐敗」、「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權財力匹配」、「防止地方本位主義抬頭」、「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監控」等四方面著手完善央地權力結構。但看完這四大方面的問題,會明白這不是「完善」的事,而是深重的改革。 中央和地方的權力結構,涉及到事權和財權。中央和地方的事權畫分,相當艱難。財權畫分雖然同樣艱難,但相對容易,如果兩權都畫分清楚,匹配得當,中央和地方關係就「理順了」。 事權畫分,有待機遇,眼前可以見到的,是財權的畫分可能走上台面,這是因為之前有大改革作為前車,又有稅制改革迫到眼前。之前的大改革,就是朱鎔基當年主導的分稅制改革,而眼前的稅制改革,是李克強推動著的「營改增」即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的改革。 「營改增」作為一項稅制改革,也早在2011年就開始「試點」,一試五年過去了,但這回完全不同,因其已被賦予了新的意義。這定位就改革層面上來說,最近已經升到「第二次分稅制」的新定位;就更高的層面上來講,則有專家提出,這是「國家治理結構重塑」的重要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