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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13日電】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是前檢察總長洩密案共犯,聲請對馬限制出境,法官駁回,柯建銘抗告,高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新裁定今天上午出爐,法官認為柯建銘無聲請權,沒有證據顯示馬會出境不回,第二次駁回聲請案。柯仍可抗告。 台北地院裁定書認為,柯建銘稱前檢察總長洩密案,馬可能串證,聲請對馬限制出境,但如果要保全證據,應限於證據與待證事實有關聯才適用。限制被告出境是法院的職權,柯並無聲請將馬限制出境的權利。 裁定指出,馬英九曾就前檢察總長洩密案在偵查中作證,馬英九、黃世銘接受調查的時間點,也幾乎重疊,沒有證據顯示他們事先討論過案情及勾串證詞,馬英九也沒有刻意不實陳述,難以認定馬有勾串證人之虞,而具刑事訴訟法羈押的法定事由。 柯建銘另稱,馬英九女兒、姊妹均持有美國護照,長年滯留美國、香港,馬是否有美國綠卡也有爭議,更將於6月15日赴港,顯有逃亡或出境不回可能,應限制出境等。 法官裁定駁回理由指出,總統於任職期間,除內亂、外患罪外,不受刑事訴究,法院審理中有關柯建銘的告發案,迄未發生馬英九拒不到庭的情形,依現有事證,無從認定馬英九可能逃亡。 裁定書說,柯稱馬卸任後潛逃,僅為單方面臆測,並無具體事證。馬赴香港出席頒獎典禮,發表專題演講的行程,需總統府審核通過才能成行,事件多日來經由媒體報導,難以推認馬會出境不回,或有逃亡之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