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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智慧產權廳28日透露,新商標法已經生效,對使用真品包裝或容器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加大懲罰力度,包括酒、機油、洗髮水等多種商品。一旦查明構成違法,將處以40萬銖罰款,或4年有期徒刑,或兩者並罰的處罰,希望新法律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而該法律的保護範圍也有所擴大,聲音商標也包含其中。 智慧產權廳長喃塔婉透露,廳方新修訂的2016年商標法(第3版)已於本月28日正式生效,該法對假冒偽劣商品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強。對於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包裝或容器包裝自己的商品,並以真品名義出售給消費大眾的行為,一經查處,當事人將被處以40萬銖罰款,或4年有期徒刑,或兩者並罰的處罰。 舊商標法未對上述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明確懲罰措施,一直只根據刑法第272、275項條款的規定對類似行為予以小懲,罰款金額僅2000銖,監禁為期1年。但新商標法明確指出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處罰也更加有力度,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避免因購買或使用假冒商品而受到影響。 一直以來,市場上都存在商販將假冒商品放入真品牌包裝內銷售的現象,包括酒類、機油、洗髮露等,讓人誤以為是真貨。最近從逮捕的假酒生產廠家搜出超過2000瓶冒牌酒,被假冒的品牌包括黑牌(Black Label)、紅牌(Red Label)威士忌,造價廠商直接用廉價威士忌或白酒灌入酒瓶中取代真酒;或者將「Bin 2」葡萄酒貼上「Bin 389」的標籤,抬高售價以謀取更多利益。此外,冒牌機油也非常多,消費者須更加謹慎。 喃塔婉表示,新商標法保護範圍還包括聲音商標,即支持使用聲音註冊商標,例如銷售冰淇淋的音樂聲、電視開機聲音、消息提示聲音等,以便運營商可以通過聲音商標促進商品銷售,增強商品競爭力。新法還明確規定並簡化商標註冊步驟,將註冊耗時從90天縮短至60天,並根據當前經濟情況對法律程序所需費用進行合理調整,所有手續費均上調一倍,例如抗議書手續費由每封1000銖漲至2000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