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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國務院事務部助理部長果薩昨天(11日)表示,在當天的內閣會議上批准了兩項措施,包括2016/2017年受災農民援助措施,以及穩定2016/2017生產年稻米價格援助措施。同時,內閣還批准向因水災遭受損失的農民及家庭發放撫恤金,從原定的每戶1000銖增至3000銖,對承接泄洪壓力做出犧牲的區域及造成的損失,還需要進一步核查受損狀況,並在日後確定相應的撫恤標準。 果薩指出,援助受災農民措施規定了明確的地區,有資格獲得援助的農民必須是在農業及合作社部註冊從事農活。政府劃撥19億5372萬銖,向5427個村莊的農戶提供每戶3000銖的補助金,實施時間從2016年5月18日至2017年2月28日。 同時,內閣還批准農業及合作社銀行延長受災農民的還貸時間措施,政府使用2017年預算,劃撥3.06億銖補償利息給農合銀行。如果是農合銀行的客戶,將延長還貸時間不超過12個月,並且重新向農民放貸每人不超過5萬銖,按最低零售利率(MRR)計算利息。同時,還有各項援農措施,包括鼓勵農民種植飼料玉米和多元化農作物、黃牛銀行項目等。 此外,果薩稱,在會議上還通過了穩定2016/2017生產年稻米價格援助措施,分為2項,包括:1、2016/2017生產年稻米銷售延緩貸款項目,過去只有農合銀行的農民可以貸款,現在開放給農民集體和社區企業,讓更多農民從中受益,其中農民集體可貸款不超過200萬銖,社區企業可貸款不超過500萬銖,至於稻米的銷售,則請求政府補償項目參與者的損失。 2、為2016/2017生產年庫存稻米銷售商補償利息,存儲60-90天補償每年3%,存儲91-180天補償4%,使用2017年緊急預算,總共劃撥預算13億650萬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