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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會昨天(14日)發布通知,要求相關媒體遵守政府規定,向社會與民眾傳播經由政府渠道發出的重要新聞或敏感性新聞,否則將面臨嚴格的法律懲處。 廣電通委員會秘書長塔功表示,依照政府要求規定,所有網路媒體必須配合,泰國網路電視在通過Youtube視頻網站進行轉播時也必須配合政府電視台的專題新聞,規定的時間為30天,自本月14日起開始實施,直至政府有新的法令頒布。 塔功指出,該委員會已向國內所有無線電台和電視台轉發通告,內容包括:1、敬請業者合作遵守政府頒布的法規;2、核查傳播內容的準確性與合法性;3、禁止轉播在Facebook、Twitter、 Youtube、Line上流傳的未經證實或違法的新聞資訊。 4、廣電通委員會將成立專門的核查部門進行24小時的監察,對經由無線電台或電視台傳播的違反法規新聞資訊立即刪除;5、對網路媒體進行24小時監察,若發現有違法行為將依照電腦管理條例予以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