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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春蓬府府級第44營陸軍搗毀當地一個高利貸大團夥,逮捕6名嫌犯,其中包括2名頭目,該團夥的流動資金超過1000-2000萬銖,警方還查獲該團夥賄賂政府部門人員名單,即每月按時人均轉賬逾5萬銖給10名政府人員和當地記者。 春蓬府警方接到很多借高利貸民眾投訴稱,經常遭到高利貸團夥恐嚇,生活很不安寧。22日府級第44營陸軍烏瑪威警上將、軍隊媒體組艾甲攀、維安委行動組長薩涅海軍等人,按照維穩委員會賦予的權利,維護和打擊對國家經濟系統和給國家社會造成的損失的政策,傳喚武里喃府察堎帕吉縣高利貸頭目察德里(31歲)、巴蜀府和春蓬府高利貸團夥、以及金融借貸系統的人員,包括納塔攀(19歲)、沙提(24歲)、頌樂(32歲)、素威(27歲)進行審問調查。 高利貸頭目察德里很配合軍警的工作,並從中審問中獲得線索,包括團夥阿媽拉(30歲)負責收賬和做賬。當軍警進入調查阿媽拉辦公場所時,當場沒收僱員名單冊、2台筆記本電腦、現金67萬2548銖、金飾品、20本摩托車註冊筆記,以及賄賂政府工作人員和記者等10人的贓款,每月超過5萬銖。 據詢問10多名高利貸受害者稱,每天必須支付高於20%的利息,如果到期不能及時還款,就會被高利貸團夥恐嚇和傷害。據軍警工作人員23日調查稱,從事高利貸放款的團夥超過100人,每個團夥大約有10-20人,放款的主要地區在春蓬和巴蜀府,而頭目藏在曼谷,流動資金1000-2000萬銖,並以公司的形式經營,設有部門組長、行政部長和團隊組長等,每位組長級別的人員每月收入2-10萬銖不等,並且每組組長必須於每月3日支付部分款項給相關政府人員或當地記者,這樣才得以順利放款。 烏瑪威警上將稱,已經按照維穩委員會賦予的權利逮捕6名高利貸團夥,並扣押7天,以作進一步深入調查。在審訊過程中,他們很配合軍警的工作,並從審訊中獲得一些重要的團夥資料。但高利貸放款行為嚴重觸犯法律法規,之後軍警會將相關資料遞交給金融、財產組肅貪委作進一步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