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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上海24日電】有「債券一姐」之稱的孫明霞行賄細節近日曝光,其為在浙江省承銷債券,向該省發改委一副處長行賄數百萬人民幣。 澎湃新聞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一份判決書顯示,債券市場明星級人物孫明霞為順利承銷浙江多家公司債券,向浙江省發改委財政金融處前副處長柳志文行賄。這份判決書還顯示,孫明霞在2004年10月至2013年10月,九年間在浙江承銷的企業債券共計635.5億人民幣。 據柳志文的丈夫王宜功犯受賄罪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王宜功係浙江奧德淨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14年7月29日被刑拘,同年8月15日被逮捕。 報導說,孫明霞曾在華林證券擔任副總裁、固定收益部總經理,總裁等職務,也曾在國信證券擔任固定收益部總經理。 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宜功之妻柳志文(先後擔任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處主任科員、副調研員、副處長,另案處理)利用職務之便,在承接企業發債項目過程中為孫某甲曾任職的國信證券公司、華西證券公司、華林證券公司謀取利益,在與其丈夫即被告人王宜功合謀後,通過王宜功非法收受孫某甲賄送的人民幣共計450萬元。 透過公訴機關在法庭出示的孫某甲在華西證券、華林證券、國信證券任職情況說明及公開信息比對證實報導指出,孫某甲就是債券市場明星級人物「債券一姐」孫明霞。 報導說,為輸送好處給柳志文,孫明霞2009年建議柳志文註冊成立投資諮詢公司,柳志文讓丈夫王宜功成立了杭州卓聯。 判決書顯示,2008至2009年期間,孫明霞想承銷浙江省能源集團和省交通投資集團的債券,柳志文向上述兩家單位推薦其團隊並向國家發改委爭取和協調,使孫明霞順利承銷上述業務並獲得巨額利潤。判決書披露,孫明霞從2004年10月至2013年10月,在浙江承銷的企業債券共計635.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