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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到星期一連三天全體「傳謠」,還比著看誰的嗓門大,星期二開始全體闢謠,又比著看誰闢得「權威」。這傳的和闢的謠,是關於高收入的標準,但闢謠後露了一底,徵現在不只沒有高收入的標準,也沒有個人收入和財產的完整系統。 上周末,一份據說是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的文件,在網上熱傳熱議。文件的焦點在於提出「要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本來個人所得稅制度,重要內容是為中等以下收入者減稅,為高收入者加稅,這應是多數人擁護的,但問題在於,中等以下收入者,要有一定的標準畫定,於是傳言中說,高收入者的標準已經定好了,是年收入12萬元人民幣。這就引起軒然大波,因為在今天中國,年掙12萬元人民幣的人太多了。 進一步吵起來的,是說中國人收入已呈多元化,個人所得稅只盯著工薪一族,其他股權收入、財產性收入如賣樓和出租樓房的收入,以及其他「非勞動所得成為人們的重要收入來源」,而高收入者,「工資基本不用」。 是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專家要跑出來闢謠,說官方並沒有明確指提出以12萬元人民幣以上算高薪人群,專家更稱中國稅法從未確定過高收入標準。這就露底,露出了中國稅法無法、稅制無制之底。難怪國務院要求,趕快建立個人收入和個人財產信息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