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據財政部消息透露,財政部提出通過全國7萬多個鄉村機制提升刺激草根經濟的措施,擬向全國各個鄉村各發放25萬銖、總額175億銖的資金,讓各鄉村實施國民政策推動的小型投資計畫,資金從2017財年經費中撥劃。 消息表示,內閣對此次措施的態度為應從2016財年實施後持續推進,因對鄉村進行資金扶持可帶來社會資金流動,讓國家各地區增加財務穩定性。在2016財年期間,政府已經對此計畫安排和撥劃資金,向每個鄉村投入20萬銖,共撥劃資金149.18億銖,用於發展和實施鄉村發展委員會批准的當地小型計畫。小型計畫必須符合內政部規定的以下條件:一、屬於泰皇陛下聖諭計畫擴展工程或後續工作內容的計畫;二、屬於幫助村民改善生活素質和提供工作崗位的計畫;三、屬於發展鄉村公共衛生、教育、本地智慧和文化習俗的計畫;四、屬於鄉村生態環境保護的計畫;五、屬於發展鄉村水資源的計畫;六、屬於鄉村公共利益工程施工的計畫;七、屬於每鎮500百萬銖扶持資金計畫規定的各鄉村發展計畫。 此類計畫在2016財年因經費有限未獲批准通過,在2017年經費中可撥劃全部資金以支援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