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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復興航空危機效應擴散,銀行企金業務檢討對企業集團授信政策,擬縮減對集團型企業客戶過去的「優待」攬客措施,並強化集團旗艦企業對其他關係企業借款時提供背書或連帶保證等強化信用機制,或要求負責人個人提供擔保,以免萬一企業發生危機,集團「壯士斷腕」,銀行債權確保備受威脅,絲毫沒有原先期盼的集團保護效果。 另外,銀行財務投資部門在選擇投資標的時,也要避免因企金客戶關係考量而增加投資部位,以此次興航事件為例,兆豐銀除了是最大債權銀行,也同時財務投資興航海外可轉債(ECB)達1600萬美元,因此日後也將調整策略。 興航無預警宣布解散清算,全面停業,固然外界認為興航母公司國產實業集團為免陷入財務窘境而與其切割有其正當性;但對債權銀行來說,無異敲響警鐘。 1家民營銀行企金業務最高主管直言:「現在的企業集團似乎都不太重視自身『名節』」,言下之意,企業集團不再如銀行預期,會維護整個集團與銀行往來關係,積極處理個別關係企業債務危機。此次興航事件爆發前2天,債權銀行不僅見不到董事長林明昇、其他高階主管,辦公室也不得其門而入,就讓銀行大罵高層避不見面太不負責任。 也有公股銀行私下酸道,沒見過這樣處理債務問題的集團,尤其還是傳統產業為主的集團。 大型行庫指出,銀行看重集團企業,是因其貢獻度高,包括關係企業家數多,可發展的周邊商機也多,且因轉投資關係,因此認為風險較低,較受保護,此次興航事件凸顯這種想法並不實際,因此日後要加強信用強化、減少優待,包括利率減免、額度擴增、周轉金動用機動性,以及相對存放現金部位等,未來會朝一般非集團企業靠攏。 民營銀行高層也指出,集團旗艦企業要出面對其他較小的關係企業貸款做背書或連帶保證,這樣才能落實集團企業降低風險的效果,當然若有負責人、大股東個人提供擔保會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