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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交通部陸路運輸廳今天(11日)下令對載客途中自慰的出租車司機進行懲處,經調查,該司機曾於2015年因同類事件被吊銷駕照,此次又『舊病復發』。 陸路運輸廳監察局今天通過乘客保護與投訴中心1584熱線接到民眾投訴,稱前天(9日)晚上9時15分許,該報案乘客搭一輛編號為『Tor Sor-6483』的曼谷牌照出租車,從暹羅中心(Siam Paragon)前往沙吞路1巷,但到倫披尼公園附近時,司機就一邊看著車內後視鏡子,一邊自慰。該乘客當時非常恐慌,於是向乘客保護中心投訴,望依法處置該的哥。 據警方調查,這名司機叫披斯,曾於2015年3月17日因同類事件被吊銷駕照,對於此次乘客報案,披斯也承認自己的過錯。針對披斯對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根據1979年汽車法條例,陸路運輸廳作出以下判決: 1、 披斯在駕照吊銷期間駕車,最高罰款2000銖;在車上自慰,最高罰款3000銖,並交由警方依法處置。 2、 曼谷出租車合作有限公司縱容司機無照駕駛,最高罰款2000銖;未向陸路運輸廳提交駕駛員資料,罰款1000銖。 此外,陸路運輸廳還打算吊銷這輛的士車拍照,禁止這輛車繼續接客,同時,相關業者6個月之內不得增加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