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綜合報導】第十世王瑪哈哇棲拉隆功於15日御准經過第4次修訂的2014年臨時憲法生效,主要修訂內容僅局限在皇權與攝政王任命程序的相關條款。2014年臨時憲法修訂版從昨天(16日)起正式生效。 政府公報當天發布第134份公告,主要內容涉及到巴育總理向國家立法議會提交的2014年臨時憲法第4次修訂議案,以及第十世王御准2014年臨時憲法修訂版。根據修訂後的臨時憲法,當國王不在泰國國內或因某種原因未能攝理國事時,臨時攝政王的人選將依照國王意願任命,並由國王和立法議會議長聯署。 公告指出,第十世王瑪哈哇棲拉隆功15日御准了立法議會修訂的臨時憲法,修訂版於16日生效。按照修訂前的臨時憲法,當國王不在泰國國內或因某種原因未能攝理國事時,樞密院主席將自動成為臨時攝政王。 原2007年憲法第18-20條規定國王未任命攝政王的情況下,由樞密院大臣團體提名攝政王,提交國會審議批准,以及在沒有攝政王期間,由樞密院主席臨時暫代攝政王職務。而在臨時憲法第4次修訂和御准之後,原2007年憲法第18-20條將不再具備法律效力。 據外媒報導,第十世王於本月10日要求巴育政府對去年8月通過全民公投的新憲法草案進行修訂,修改其中有關規定國王權力的部分,而現行使用的是2014年政變後頒布的臨時憲法,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要對目前尚在走法律程序的新憲法草案內容進行修改,則需要同時修訂2014年臨時憲法。 立法議會13日正式啟動修憲程序,並根據國王的要求修訂臨時憲法內容後呈國王御准,立法議會下一步將修訂新憲法草案並呈國王御准。此前,巴育總理曾表示,整個過程預計需要2-3個月。新憲法一旦經過國王御准生效後,按照巴育政府承諾的政治路線圖,泰國將在今年年底舉行2014年政變之後的首次大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