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交通部鄉村公路廳報告,該廳根據2011-2020年鄉村道路安全發展策略,對國內3萬2097個安全風險地點制定治理計畫,其中,2011-2016年期間已經完成治理7621個安全風險點,使用資金計90億銖,平均每年投入的經費為15億銖和治理安全風險點的數量年均約1000個。 鄉村道路廳表示,2017年計畫完成治理1511個安全風險點,計畫使用經費為36億銖,在抓緊推進減少國內道路安全事故和減少駕駛人員死亡的工作。將對常發生安全風險意外的地點進行深入分析,例如危險的轉彎處、交叉路口、瓶頸交匯點以及居民區行人稠密地點等。對安全風險地點按重要性排序,以交通繁忙頻率指標列為首項篩選指標,利用提高交通安全11要素創新法去制定治理工作方案。 提高交通安全11要素創新法包括在交通路面標誌交通標誌和交通方向標誌;加設安全護欄,目前國內道路設置的安全護欄有5種形式,包括減速鋼管、混凝土護欄等,以及加反光條和防交通信號燈光眩目防護條等;設立交通指示牌和交通標誌信號牌、警示牌以及車道劃線加反光燈;加建路面照明的路燈和交通信號燈設施;在鐵路與公路交匯處加強安全提醒標誌,清晰劃定汽車車道和在路面加塗防滑層;為提高路面安全性能進行修繕路面狀況和在路面和路基表面加塗Type3型塗層,並架設安全信號設施;加強調整路口和交匯點的交通,興建跨越路口高架路,對通過急轉彎才能進入和駛出的路口進行調整,包括擴大路口的交通路面和重新安裝車輛轉彎調頭地點,提高路面交通的通行效率;擴大橋樑交通路面,讓橋面與連接道路的路面寬度相適應;調整道路的轉彎曲度,以與車輛行駛速度在物理學上相匹配,讓車輛在彎道行駛更加平穩;改變道路路段突然收窄形成交通瓶頸的路面狀況,如局部路基坍塌的情況要及時修復和加固;加強治理居民區通行道路的交通秩序,清楚劃分車道和人行道,以及加寬道路,清理和綜合安排人行道上的公用設施以減少對行人的阻礙,以及排水渠設施要合理安排,同時在必要地點興建過街天橋,方便行人通行等。 鄉村道路廳長披薩表示,廳方對2018-2020年的道路安全治理工作規劃進行調整,將增加投入經費,對國內2萬2965個潛在的安全風險地點加強治理,但這些潛在安全風險地點目前還沒有大的隱患,通過有計畫的治理後將可提高道路安全性能和減少可能發生的交通意外事故。不過,國內目前在11府共有56條經過山區的公路比較經常發生安全事故,北部有11條、東北部有3條、西部有1條中部有1條,也需抓緊進行安全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