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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曼谷挽卿區警局表示,日前因疏忽導致自家養的3隻比特犬,咬傷鄰居家一條狗的比特犬主人,將根據刑法第377條,處以最高不超過1萬銖罰款,或監禁1個月,或兩刑並處。若雙方無法妥善協商醫療費用問題,則將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公司職員素達拉(24歲)前往挽卿區警局報案,稱自家5歲的狗被鄰居家的3隻比特犬咬至重傷,傷口縫了50針,醫療費高達1萬5000銖,但無法與鄰居達成賠償協議,因此請求警方公斷。 警方表示,狗屬於他人財物,咬傷他人的狗,導致他人損失財產,若雙方協商不妥,則須按照刑法對疏忽者加以懲處。因此,根據刑法第377條,因飼養主人管理疏忽,使自己飼養的動物對他人人身或財產造成威脅者,將面臨最高不超過1個月監禁,或最高不超過1萬銖罰款,抑或兩刑並處。 此外,若雙方不能在醫療賠償上協商妥當,警方將通過民事訴訟途徑,公平地對雙方做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