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勞工部發言人阿喃猜昨天(17日)表示,勞工部長詩里猜上將要求漁業、海產加工企業業者,務必在3月31日前為僱傭的漁船工人、海產加工工人辦理工作證延期手續,而且勞工部3月31日之後不再開放這兩類外勞審批手續,一旦查到僱傭非法外勞必將嚴懲。 阿喃猜表示,勞工部長詩里猜上將提醒漁業、海產加工業者務必在3月31日前為所僱傭的柬埔寨、寮國、緬甸籍工人辦理工作證延期手續,3月31日起將不再受理這兩類外勞申請工作許可證業務,只能通過政府外勞引進協議規定引進上述3國的外勞。 勞工部副常務次長哇拉暖表示,目前勞工廳正在為從事漁業和海產加工工作外勞辦理工作證延期手續,截止日期到2017年3月31日,此次延期工作證的有效期到2017年11月30日。現在已經遞交延期申請的有1萬2330名外勞,其中從事漁民工作的8042人,分別是緬甸籍外勞6017人、柬埔寨籍外勞1844人、寮國籍外勞181人,有1310家企業僱傭。海產加工工人申請延期的有4288人,分別是緬甸籍4182人、柬埔寨76人、寮國30人,隸屬276家企業。 對於無法上岸辦理工作證延期的漁民,允許企業僱主代替外勞辦理延期手續,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22個沿海府區勞工部門辦理即可。漁民上岸之後再補交健康檢查證明、到勞工部門報到和等待延期完畢的工作證。一旦發現非法外勞,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2000至10萬銖,並立即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