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泰國央行支付系統政策高級負責人妮莎臘表示,2016年國內民眾使用電子支付(e-Money)交易金額合計888億1457萬銖,增長20%,預料社會日益普及使用智慧手機的形勢,電子支付會越來越受歡迎。 妮莎臘表示,2016年國內電子支付交易金額888億1457萬銖,交易宗數約9億宗,平均每宗交易金額為98銖,而電子支付用戶銀行卡數量合計3830張,預料今年電子支付金額可增長20%,畢竟電子支付方便快捷,加上會有更多商家推出客戶終端銷售產品和服務,迎合消費者通過智慧手機網上消費的需求。 如今有很多吸引消費者和商家加入電子支付平台的廣告,而當中有的電子支付平台會與業務關系公司結成聯盟,提供更高的回報。為此,央行提醒社會民眾和商家在選擇使用電子支付平台時,應選擇獲得央行批准經營資格的平台,而央行相關部門至今正式批准的電子支付平台有29家,可登錄央行網站www.bot.or.th或撥打熱線電話1213進行查詢,避免使用未被正式批准的平台。同時使用電子支付平台應清楚了解服務條款,以及發生問題時的投訴辦法和投訴渠道,了解從一些有回報利益的平台上獲得應有回報的條件規定和辦法,而央行對相關問題也有相應的官方管理措施。 妮莎臘還指出,央行對電子支付的管理比其他渠道支付更加嚴格,以維持和保護民眾的錢款安全和權益。使用電子支付要首先將款項存入該平台指定的賬戶,因此民眾和商家應選擇可靠的電子支付平台,央行根據相關法律對電子支付形式進行監督和管理,以規範電子支付的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