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泰國軍人銀行(TMB)經濟研究中心負責人班乍隆表示,政府出台的商業抵押法已經有7個月,但發現該法律並未起到讓中小企業(SME)較容易獲得貸款資金的作用,因多數企業對該法律還缺乏了解,同時商業銀行對新抵押、質押資產為抵押進行貸款授信業務也較少,加上將相關資產在商業發展廳進行抵押資產登記的程序較為緩慢和較不方便。 班乍隆表示,當前中小企業遭遇資金周轉困難和貸款資金來源不多,希望財政部、商業部和泰國銀行公會共同幫助解決困難,共同推進上述新法律的落實和執行。 開泰銀行副總裁素臘表示,有汽車經銷商、工廠客戶按此新法律將庫存貨物、機械等抵押貸款,但銀行還無法貸款授信,因抵押物界定還不清晰,擔心銀行業務部門還不熟悉管理和將抵押品在市場拍賣的程序。 商業抵押法於2016年7月2日出台,該法律旨在讓經營商、企業可將有經濟價值的5類資產含經營業務、經營債戶、經營場所不動產、房地產行業的不動產和智慧產權資產向銀行抵押、質押以獲得貸款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