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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本周內閣例行會議在昨天(28日)召開,此次會議審議關於東部經濟走廊(EEC)開發項目的相關議案,批准在該項目企業內工作的管理者、專家以及研究員可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優惠待遇,稅率剩餘17%,使用該減稅權益的工作期間一年內必須在泰國境內停留不少於180天,強調該措施不會對國家稅務造成影響。 國務院事務部長助理郭薩表示,根據內閣決議,但凡是在泰國政府推出的東部經濟走廊開發項目10大目標產業群下工作的管理者、專家以及研究員,不管是泰國當地人,還是國際人士,都可以享受到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待遇,以此吸引國際級專家的參與和加入。而個人所得稅徵繳率的上限為35%,多數管理者和專家的月薪都在百萬銖,如果在EEC地區工作,可以立即享受該待遇,不必再將收入分為國外和國內兩部分。 郭薩指出,泰國可以為這類人士提供兩種選擇,如果選擇按照17%(月薪、雇傭金、津貼及獎金)的稅率進行徵繳,則不再享受其他方面的減免優惠;但如果選擇按照最高稅率35%進行繳納,則可以享受原規定的其他減免優惠待遇。相信該措施可以成為吸引眾多管理者、專家參與EEC項目的一大吸引力,也可以吸引在海外工作的泰國人返國參與建設。 參與EEC項目的企業,須向稅務廳上報相關管理者和專家人員名單,除了正常的月薪、雇傭金等額外的收入,仍然需要按照原稅率繳稅。按照工作年份來計算,在享受該待遇的工作期間,一年之內相關人員須在泰境內停留不低於180天,而第一年和最後一年可以停留少於180天,同時禁止從其他府治遷往EEC項目所覆蓋的府治,防範貪污稅務利益。 |